刑法总论 人文●社科
周光权
中国人民大学(2011-9)
45元 / 341页
9787300140902
标签: 刑法学 刑法 周光权 法律 法学 参考书
《刑法总论(第2版)》立足于新行为无价值论的立场,承认行为规范违反和法益侵害对于犯罪评价的重要性,全面论述刑法基本原则、犯罪成立理论、未遂论、正犯与共犯、犯罪竞合论以及刑罚论。
《刑法总论(第2版)》的特色在于:(1)按照阶层的而非平面结构的理论,讨论犯罪成立的主观和客观要件,实现体系上的创新,在“体系的思考”上迈出了关键步伐。(2)反思现行的刑法学研究方法,对于刑法总论的关键问题都提出了独到、深入的见解,在建构“精巧的刑法解释学”方面进行了尝试,在“体系的思考”中凸显“问题的思考”。(3)重视社会发展和刑法制度变迁之间的紧密关联性,强调刑罚积极的一般预防功能,促进公众认同与刑法制度之间的互动。(4)提倡学派论争,对刑法诸问题的解释,与作者一直坚持的刑法客观主义立场保持紧密关联,最大限度地贯彻了思维的前后一贯性。
中国人民大学(2011-9)
45元 / 341页
9787300140902
标签: 刑法学 刑法 周光权 法律 法学 参考书
《刑法总论(第2版)》立足于新行为无价值论的立场,承认行为规范违反和法益侵害对于犯罪评价的重要性,全面论述刑法基本原则、犯罪成立理论、未遂论、正犯与共犯、犯罪竞合论以及刑罚论。
《刑法总论(第2版)》的特色在于:(1)按照阶层的而非平面结构的理论,讨论犯罪成立的主观和客观要件,实现体系上的创新,在“体系的思考”上迈出了关键步伐。(2)反思现行的刑法学研究方法,对于刑法总论的关键问题都提出了独到、深入的见解,在建构“精巧的刑法解释学”方面进行了尝试,在“体系的思考”中凸显“问题的思考”。(3)重视社会发展和刑法制度变迁之间的紧密关联性,强调刑罚积极的一般预防功能,促进公众认同与刑法制度之间的互动。(4)提倡学派论争,对刑法诸问题的解释,与作者一直坚持的刑法客观主义立场保持紧密关联,最大限度地贯彻了思维的前后一贯性。
作者介绍
周光权,男,汉族,1968年1月出生,重庆市人。1992年毕业于四川大学法律系,1996年至l999年期间,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师从陈兴良教授学习刑法学,1999年获法学博士学位,先后任清华大学法学院讲师(1999年)、副教授(2000年)、教授(2005年)、博士生导师(2006年)。现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委员会委员、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、博士生导师。系国内近十家司法机关专家咨询委员,多所大学、研究机构兼职教授或客座研究员。曾兼任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副检察长。2001年2月至2002年3月,在日本名城大学法学部任客座研究员。主要研究领域:中国刑法学、比较刑法学等。
出版《注意义务研究》(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)、《刑法诸问题的新表述》(中国法制出版社1999年版)、《法治视野中的刑法客观主义》(清华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)、《刑法各论讲义》(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)、《刑法学的向度》(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)、《刑法总论》(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)、《刑法各论》(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)、《犯罪论体系的改造》(中国法制出版社2009年版)等个人专著9部;合著、主编、参编《刑法学的现代展开》(与陈兴良教授合作,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)等刑法学著作二十余部。
在《中国社会科学》、《中国法学》、《法学研究》、《中外法学》等刊物发表论文一百二十余篇。
2002年获第七届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;2003年获第三届“胡绳青年学术奖”;2004年获清华大学“学术新人奖”(清华大学青年学术成果最高奖);2005年获第二届中国青年法律学术奖(法鼎奖)银奖;2006年获司法部优秀法学科研成果二等奖;2008年人选北京市社科理论人才“百人工程”。